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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 民國99年度第14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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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 桃園縣政府第600次主管會議紀錄
  桃園縣政府第600次主管會議紀錄

時間:99年7月7日上午10時30分
地點:本府12樓會議室
主席:李副縣長朝枝           
出席:如簽到簿              
記錄:科長 林裕玟
科員 藍瑞娟

壹、主席宣布開會
貳、宣讀上次會議紀錄
主席:無修正意見,會議紀錄確定備查。
參、專案報告
一、報告單位:交通處

案由:「本縣整體街道市容改善路暢、路平、路美」專案報告
郭蔡副縣長補充建議:
專案中請將路潔加上,因其對路美、路暢亦有直接關係。昨日針對本案召開第一次
本縣道路路容環境整潔及路平維護協商會議,並組成執行小組,由林參議擔任召集
人,將於每週二上午開會,小組所包括的單位除交通處、環保局外,水務處對於河
川綠美化及整潔,城鄉發展處對於自行車步道的串連,應予以督導。廣告物、招牌
佔用人行道上,警察局可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處罰。大型廣告物中的帆布及竹
鋼架分別由環保局及工務處辦理。另也將工業區管理中心納入,負責督導工業區樹
木的修剪、清潔、維護及管理。村里、市區道路所有的清潔、人行道的修復由各公
所負責;閘道、高速公路上的清潔、雜草修剪由高公局負責;公路總局負責縣道及
其養護的道路。觀光行銷處負責風管所所管轄的慈湖、小烏來及上巴陵等公園;農
業發展處負責督導漁港的清潔維護。有關路邊、分隔島雜草規定不得超過20公分。
包括青埔站及客運園區經區段徵收、市地重劃且未移交給公所的區域,對於雜草的
修剪及垃圾的排除,相關單位也應前往處理。環保局負責督導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
撿拾所有道路的空瓶罐、紙屑的業務,另對於搖下車窗丟垃圾的駕駛人處罰及拍照
檢舉人 金制度,一定要貫徹執行。請民政處發揮村里長及村里幹事的功能,積極發
起每位住戶自行清潔、美化居家附近環境。請大家務必全力以赴。
林參議茂山補充建議:
(一)請研究發展處提供1999專線所接獲民眾反應路潔、路暢、路平的意見及縣長
信箱內民眾所要求處理的路段資料,以作為推動參考。
(二)請各相關主管單位先就自身辦公廳舍及周邊整齊做起,啟一示範作用。
主席裁示:
  謝謝郭處長的專案報告。本專案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,請各單位依郭蔡副縣長指示、
林參議建議及交通處於報告中所提需各處局協助部分全力配合。
二、報告單位:文化局
案由:「藝文活動行銷與整合」專案報告
主席裁示:
謝謝張局長的專案報告。

肆、臨時動議



伍、交辦事項辦理情形

主席裁示:
第1案至第7案全數持續列管。

柒、主席提示暨結論

(一)金馬獎頒獎典禮將於11月20日舉辦。交通處所提報告與頒獎典禮息息相關,
各主要道路、交流道周邊環境綠美化及圍籬、廣告招牌等環境清理應加快腳步進行。
(二)文化局所舉辦之藝文活動,縣長都非常重視,只要能提出大型活動,經費部份
都會予以支持,希望下年度能提出國際性知名活動。大陸表演團體-「紫鳳鳴樂中國
女子樂團」7月底即將舉辦,場地和經費尚未明確,請文化局先提供議題給相關與會
人員研議,加快辦理。另可造成地方轟動與震撼的管樂千人踩街活動,也請文化局持
續儘速與教育處及各學校籌劃。

捌、散會 上午11時09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