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n 民國99年度第14期 |
| w 桃園縣政府第785次縣務會議紀錄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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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政府第785次縣務會議紀錄 時間:99年07月07日上午9時正 地點:本府12樓會議室 主席:李副縣長朝枝 出席:如簽到簿 記錄:科長 林裕玟 科員 賴家玲 壹、主席宣布開會 貳、頒獎 一、世界業餘交響樂團聯盟台灣代表演出團體赴上海世界博覽會演出,恭請 縣長授旗。 -主辦單位:文化局 二、表揚本縣縣民鄭秀煒女士擔任英國切爾西花展台灣區設計總監,榮獲銀牌獎, 獲頒獎座乙座。 -主辦單位:農業發展處 三、表揚財團法人桃園縣圓原文教福利基金會官有文董事長捐資興學,頒發感謝狀 乙面,並頒發本縣99年度原住民族部落社區大學副校長聘書。 -主辦單位:教育處 四、頒發本縣99年度第5屆教育奉獻獎,各獲頒獎牌乙面。 -主辦單位:教育處 (一)建國高中 林克雄老師 (二)復旦國小 劉芳伶老師 (三)大崗國小 方美娥老師 (四)桃園農工 呂理組老師 (五)南勢國小 鍾春秀老師 (六)山頂國小 郭麗美老師 五、頒發本府參加「第2屆政府服務品質獎」輔導委員感謝狀。 -主辦單位:研究發展處 受獎輔導委員: (一)元智大學 湯玲郎教授 (二)育達商業科技大學 于長禧教授 六、頒發本縣99年度各機關學校績優事務人員,各獲頒獎牌乙面。 -主辦單位:行政處 (一)績優工友 1.龍潭鄉公所 傅飴垣先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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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本府行政處 黃議嫺小姐
3.本府行政處 簡佑羽女士 4.仁美國中 段惠雯女士 5.武漢國中 周振坤先生 6.桃園國小 陳惠華女士 7.西門國小 趙秀真女士 8.大潭國小 彭成達先生 9.龍潭國小 劉傅慧湘女士 (二)績優技工:警察局 陳淑鑾女士 (三)績優駕駛:警察局 邱垂雲先生 (四)績優測量助理 1.大溪地政事務所 李長福先生 2.楊梅地政事務所 林惠華女士 七、頒發本縣99年公立殯葬設施評鑑優等公所,各獲頒獎座乙座。 -主辦單位:民政處 (一)第一組 優等:中壢市公所、蘆竹鄉公所 (二)第二組 優等:楊梅鎮公所 八、表揚本府替代役盧禮豪熱心為民服務,獲頒獎品乙份。 -主辦單位:行政處 九、呈獻本縣祥安國小曲棍球隊榮獲美國2010加州盃曲棍球錦標賽冠軍獎盃,並頒 發獎狀乙面。 -主辦單位:教育處 十、呈獻本府所屬桃園航空城棒球隊榮獲99年成棒春季聯賽季軍獎盃。 -主辦單位:教育處 十一、呈獻本府消防局所屬團隊暨迅雷救援協會榮獲內政部消防署評鑑「特優」獎 牌四面。 -主辦單位:消防局 (一)迅雷救援協會 (二)蘆竹婦女防火宣導隊 (三)桃園鳳凰志工隊 (四)大溪鳳凰志工隊 十二、呈獻本府研究發展處暨中壢市戶政事務所榮獲第2屆「政府服務品質獎」獎座 2座。 -主辦單位:研究發展處 (一)本府研究發展處「智慧桃園-縣政申辦新紀元」專案榮獲「服務規劃機關」獎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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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二)中壢市戶政事務所榮獲「第一線服務機關」獎項
十三、呈獻本府榮獲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「2010國家卓越建設獎」卓越獎獎座3座 及金質獎獎座乙座。 -主辦單位:城鄉發展處 (一)城鄉發展處:榮獲「最佳規劃設計類-公共建設類-卓越獎」 得獎案件:桃園縣機場捷運A16站區週邊土地生態規劃案 (二)城鄉發展處:榮獲「優良文化類-新故鄉營造類-金質獎」 得獎案件:新屋鄉街道巷弄空間及埤圳文化再造工程 (三)觀光行銷處:榮獲「優良環境文化類-歷史空間保存與更新類-卓越獎」 得獎案件:前後慈湖秘境閒置空間整體規劃活化利用更新一、二期工程 (四)水務處:榮獲「具都市景觀效益及價值類-卓越獎」 得獎案件:南崁溪河岸綠美化工程暨點睛計畫等二案工程 十四、呈獻本府榮獲內政部98年度「台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」績效評鑑 「都會型」特優獎獎座乙座。 -主辦單位:城鄉發展處 主席: 恭喜所有獲獎單位及個人,由各位的表現可看出本縣持續的進步。不勝枚舉的獎 項,正符合了縣長一再要求的縣民榮譽感,而這榮譽感正是由各位的傑出表現及犧 牲奉獻所創造,希望大家繼續加油努力。 參、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:無修正意見,會議紀錄確定備查。 肆、提案討論 一、提案單位:民政處 案由:為訂定「桃園縣政府辦理各鄉鎮市所推動人口設籍補助辦法」草案,提請審 議。 決議:照案通過。 二、提案單位:教育處 案由:為99年本縣運動會新增趣味競賽項目乙案,請各鄉鎮市公所及本府各處局配 合組隊參賽。 教育處吳處長林輝補充說明: 本案之「行政人員」包括村里長。 決議: 本案照案通過。請各公所轉知所屬,並請各處局全力配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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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伍、臨時動議。
一、龍潭鄉公所葉鄉長發海報告: 民眾利用縣府1999專線陳情案件與日俱增,常發生陳情事項為縣府業務,卻被列管 為公所之情形,造成陳情人困惑。另如違章拆除案件,常發生陳情人重複陳情等情 形,請加強橫向聯繫。 研究發展處邱處長俊銘補充說明: 因民眾無法區分本府及公所業務,因此本府1999專線為單一窗口,受理後再行分 派;惟處理人員偶有分派錯誤,除改分外,本處將加強要求相關人員。 關於同案重複陳情部分,請轉知公所同仁,依據本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, 第七條第二項規定「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經單位主管書面核准後,得 不予處理:…(二)同一事由,經予適當處理,並已明確答覆二次以上,且無新證 據而仍一再陳情者。」;惟研考人員無法完全知悉是否同案,本處將要求同 仁,並請公所配合告知。 工務處古處長沼格補充說明: 本處受理1999專線違章檢舉流程為:受理檢舉後,本處先行會勘,若為興建中之違 建,本處依建築法給予1個月之補照時間;若為既有違章建築,則由公所查報,查報 結果送本府,本府依法給予1個月補照時間。無法依法完成補照者,本處依據本府違 章建築拆除作業要點規定,凡危及公共安全,影響公共通行者,優先拆除,其餘依 該要點排定拆除順序、時程。 惟在上揭依法處理、尚未拆除的過程中,常發生陳情人同案一再陳情檢舉之情形。 本處仍將以最快速度依法處理陳情檢舉違章案件。 主席裁示: 本府及公所應加強橫向聯繫,以避免造成民眾及公所的困擾。 二、城鄉發展處李處長永展報告: 100年度「台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」補助辦法已有頗大變化,請各鄉鎮市長 督促所屬同仁注意,並請於7月20日前送本府。 主席裁示: 請各公所按期程如期提報。 三、郭蔡副縣長文報告: 請各鄉鎮市就境內易淹水或土石流警戒區,於公所內進行責任分區,釐清負責人 員;並由該員進行當地通報人員、機具、動員人力、沙包及抽水機等之完整計畫、 編組及造冊,以便災害發生時可即刻各就各位。 蘆竹鄉公所褚鄉長春來補充建議: 本鄉日前淹水,而水退後發覺河床高度與堤防差距已不多,請縣府積極主導清除河 床淤積,勿僅將其移運至旁邊。 郭蔡副縣長文補充建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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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河床清淤應於六月份汛期前進行,以免清淤剛結束時,土石鬆動反而加劇沖刷、基
礎掏空。褚鄉長所提案件請水務處積極處理。 水務處李處長憲明補充建議: 縣內河川已進行重點區域砂石清運,成效頗佳;惟部份河段仍以疏浚為主,以免採 取過量砂石,反破壞安全,此部分需由專家鑑定。褚鄉長所提案件業已清淤,本處 將再次勘查,若確實需要清除,將立即辦理清運。 主席裁示: 請水務處進行全縣河川的全面性檢視,儘快處理。 四、中壢市公所魯市長明哲報告: 本縣已達升格準直轄市之2百萬人口,升格準直轄市後所增之預算,有無可直接分配 與各公所者;若沒有,這些增加出的預算將編列於縣府,可否一定比例由公所提列 明年度重要計畫予相關處局。 財政處歐處長美鐶補充建議: 升格準直轄市後之增加預算部份,受限法規通過與否、整體經濟狀況及中央預算規 模等因素,目前財政部仍在進行詳實估算,詳細金額尚無法確定。惟財劃法若通 過,舉債上限之增加,可使本府及各公所大力推動重要建設計畫。 許秘書長育寧補充建議: 本府及縣議會之組織改制必秉持最精簡原則,俟到位時方予擴充,目前僅係進行前 期法制規劃作業。機關預算員額不僅有中央之嚴格控管機制,且本府深具自我節 制,絕無短期內增加過多員額之可能,以避免社會產生不良觀感。 魯市長所提之公所重要施政部分,縣長向來指示所有縣政工作均與十三鄉鎮市相 關,針對各公所提列之計畫,縣長之施政順序必同步予以考量。 13鄉鎮市即是縣政,若財劃法通過,舉債額度可提高,本府明(100)年度預算可 先行適度舉債,請各公所提列以建設為主之計畫,而非福利或經常門之支出。舉債 絕非僅為縣府或議會,而係全縣13鄉鎮市共有之資源,請各位共同配合努力。 主席裁示: 請鄉鎮市與縣府相互密切配合,本府將盡全力爭取經費。預算上,各鄉鎮市之重要 建設需本府配合者,請儘快提出,俾利本府透過研討協商以共同完成。 陸、交辦事項辦理情形 主席裁示:第1案持續列管,第2案解除列管。 柒、主席提示暨結論 縣長指示事項如下: 一、颱風季節將至,請各公所儘快進行水溝清淤,以避免日前雷雨造成八德、中壢 及桃園等地區嚴重淹水,並請各位及各相關處局全力做好防颱防汛的準備。 二、暑假已開始,請各相關單位就縣內全數戲水、游泳等區域及設施進行全面檢 視,以避免民眾溺水傷亡之不幸事件發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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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本縣已達升格準直轄市之2百萬人口,預算部份,請公所及本府密切配合,公所
所需之建設,請各鄉鎮市長與本府各局處保持良好聯繫,以期100年度預算編列能 完全符合縣政需求。 捌、散會上午10時18分 桃園縣政府99年07月07日第785次縣務會議 各鄉鎮市出席人員: 桃園市公所呂副市長朝福 中壢市公所魯市長明哲 平鎮市公所趙專員翠芬 八德市公所何市長正森 龜山鄉公所陳鄉長志謀 蘆竹鄉公所褚鄉長春來 大園鄉公所呂鄉長水田 新屋鄉公所黃主任秘書紹轅 觀音鄉公所林主任秘書清井 復興鄉公所林鄉長信義 龍潭鄉公所葉鄉長發海 大溪鎮公所林秘書首 楊梅鎮公所彭鎮長聖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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